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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陆上总部内蒙古区域国宏芝瑞风电场联合动力机组质保期遗留缺陷专项消除项目招标公告

三峡陆上总部内蒙古区域国宏芝瑞风电场联合动力机组质保期遗留缺陷专项消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1103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陆上总部内蒙古区域国宏芝瑞风电场联合动力机组质保期遗留缺陷专项消除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宏芝瑞风电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芝瑞镇兴华村,风电场安装150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联合动力品牌机组100台。总装机容量300MW,于2016年9月29日接入冀北电网实现全部达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为国宏芝瑞风电场100台联合动力机组开展质保期遗留缺陷专项消除工作。具体工作量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工期要求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应提前至少7日进行通知,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入场准备工作,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入场开始工作。9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项下缺陷专项消除工作。另因遇到不满足风机作业所限风速条件或雷电天气或“保电任务”造成时间延误的情况,交付期限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有风力发电机组偏航系统维修、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维修和风力发电机组变桨系统维修的完工业绩各不少于2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显示合同签订日期、维修内容,并附完工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同一合同中同时包括偏航系统维修、齿轮箱维修和变桨系统维修内容的,业绩根据维修内容可分别计入,同一合同中涉及维修多台机组的,按照1项业绩计入)。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
4.2 文件获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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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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