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分公司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分公司 2026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

标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分公司2026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分公司2026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XPOST-JS2025-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嘉善县分公司食堂食材。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 个标包,4 个品类,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58.9 万元(含税)。

标包 号 序号 品类 采购内容 税率 最高限价(折扣结 算系数) 预估采购金额 (含税) 价格权重
标包1 1-1 水产类 水产品等 9% ≤95% 13.5万元 23%
1-2 蔬菜类 蔬菜、水果等 0% ≤85% 16.8万元 29%
1-3 肉类 猪牛羊肉、鸡鸭禽肉、 蛋类及熟食等 0% ≤90% 25.6万元 43%
1-4 其他类 面粉、酱油、调味料、 牛奶、饮料等 13% ≤95% 3万元 5%

注:1.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2.若投标人税率因销售主体类型、环节、产品形式、加工程度等因素,存在投标所报税率与本项目规定税率不一致的情况,须在投标报价时提供相关说明。

(二)本次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折扣结算系数报价(非下浮),即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折扣结算系数以百分比(%)进行表述,折扣结算系数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折扣结算系数 70%的报价低于折扣结算系数 80%,结算时按照实际价格乘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结算系数),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税费、人工费、商品货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即按招标人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结算基准价×中标折扣结算系数×实际采购数量=食材货款。★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采购期限:1 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由招标人使用部门经评估无异议,合同到期前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届时重新签订合同。

(四)配送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89 号邮政大院内。

(五)食材配送时间:每天8 点30 分前按指定数量、指定品种送达至配送地址。

(六)基准价确定:

鉴于食材种类较多,本项目在招标时仅确定基准价的定价原则。通过明确采价地点和采价方式,以便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公开的市场交易条件下,查询某种食材的零售价格。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价原则,自行确定招标食材价格,并充分考虑市场波动所产生的价格变动因素。

采价原则: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将按照招标需求明确的食材质量、等级、计量单位的标准,通过确定采价的方式确定基准价。招标需求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质量、等级、计量单位标准的食材,则由招标人在《食材采购通知》中书面明确。

采价地点:包括嘉善县区范围内主要的大型综合超市及菜市场等地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主要以谈公路邻里中心为主要采集地点,其他类以大润发超市为主要采价地点)。

鲜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禽蛋及其制品、熟食及其制品类、冻品类、水果、牛奶、饮料类采价标准:谈公路邻里中心或大润发超市所采价格(不含精品食材价)的价格为基准价。如谈公路邻里中心或大润发超市均不能采到价格,则以备用采价地点(东方大厦超市或罗星路农贸市场)采集到的价格为基准价。

采价方式:采价工作由招标人的询价小组负责,所形成的当月结算基准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每月采价一次。询价小组根据“先供货后结算”的原则,在每月的 15 日前后分别进行一次询价,如遇节假日或其他原因则提前至前一工作日。以询价获得的食材价款的结算基准价。

价格差异的调整原则:中标人需经常关注谈公路邻里中心或大润发超市方面各类食材的销售情况,对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食材采购通知》进行分析。如采购计划中出现非应季商品或高价商品时,中标人应当及时提醒招标人。由于招标人原因致使某类食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结算基准价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调整原则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予以接受。

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直接确定其结算基准价的,可按照以下调整原则确定:

①预包装食品类应当采集相同品牌: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包装规格不同时,应当按照所采价的商品零售价换算成单位规格的单价后再测算结算基准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等级不同时,应当以低于配送食材等级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

②非预包装类食品或散装食品类原则上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其他原则同上。

③蔬菜或鲜活产品类采集相同产地、等级、规格的商品零售价。如出现配送食材与采价商品的产地不同时,应当按照客菜价格或低价产地的商品零售价确定其结算基准价;如配送食材鲜肉类与采价商品存在去皮差异的,应当根据实际差异情况对基准价进行5%的上下浮动(如:已去皮的采价鲜肉类零售价下浮5%可作为含皮配送食材鲜肉类的结算基准价;反之亦然);配送食材蔬菜类与采价商品存在去皮、去叶、去壳(或含皮、含叶、含壳)差异的,应当根据实际差异情况对基准价进行15%的上下浮动。(如:已去皮、去叶、去壳的采价蔬菜类零售价下浮15%的可作为含皮、含叶、含壳配送食材蔬菜类的结算基准价;反之亦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4 投标人2023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相关食堂食材销售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章页、签订时间页、体现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页,未提供或少提供将导致废标)

2.2.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7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8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0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招标**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邮资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破损邮件发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