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食堂醇基燃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TXZ-2025-06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食堂醇基燃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采购人为包西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6年度食堂用醇基燃料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醇基燃料应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的规定。
2.运输要求:供应商使用的运输车辆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保证危险品运输安全。
3.供货地点:包头西站机关食堂、站内食堂、包头北站食堂。
4.供货时间:供应商家接到包头西站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至指定地点,并加注至燃料罐内。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燃料设备供采购方使用,并负责设备维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范围需包含醇基燃料,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使用的运输车辆应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4.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醇基燃料应符合《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1996)的规定(提供1年内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示的质量检测报告)。
5.报名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6.报名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免费提供燃料设备供采购方使用,并负责设备维修。同时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并对人身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书面承诺附件1)
7.报名供应商需提供醇基燃料运输、加注方案、应急预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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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