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光大环保能源(澄城)有限公司氨水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NYGC-GZ-2025-128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澄城)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澄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澄城)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 项目公司 | 简称 | 项目地址 | 供货日期(实际开始 日期,以合同签署为 准) | 服务期内 使用量/吨 | 项目可储存氨水 最大量(吨) |
| 光大环保能源 (澄城)有限公 司 | 源 | 头镇袁家坪村东侧地块 | 澄城能|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庄2026年1月1日-202 6年6月30日 | 230 | 量32吨,单次 货量约25吨 (地磅不能超过 60吨,氨水车 |
2.2项目规模:详见本章2.1项
2.3交货期:详见本章2.1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天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招标范围:氨水使用量及服务期见本章2.1项,项目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本次投标人中标之后分别与各个项目公司签署供货协议。
付款方式:澄城能源采取招标人指定的建设银行的供应链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招标人向投标人开立支付期限为12个月的供应链电子债权凭证,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公司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自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公司开立供应链电子债权凭证之日起即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投标人产生的贴现费用(如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氨水供货业绩,且单月所有合同业绩累计月供应量不低于本次招标月度需求量(38.3吨),月度需求量仅为招标评审依据,不代表每月最低保证量。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未体现供应量的,需提供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2个月)。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
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
的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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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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