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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阿城区三水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标段编号:SZSG0104G251125001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哈阿发改发[2025]5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阿城区三水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阿城区范围内;
2.3建设规模:
(1)建筑改造。1.净化间:建筑面积3800.52m2,建筑高度13.3m,地上二层;2.送水泵房:建筑面积493.56m2,建筑高度8.30m,地上一层;3.消毒间:建筑面积123.19m2,建筑高度6.10m,地上一层;
(2)工艺改造。1.水源井;2.给水处理厂净水间;3.给水处理厂送水泵房;4.给水处理厂加氯间;5.给水处理厂厂区;
(3)配套及场区工程。1.配套工程;2.场区工程;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调试、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哈尔滨市阿城区三水厂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9281049.8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第一标段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第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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