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重庆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能力组件管理系统统一类组件购买服务(可信身份认证服务组件、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服务组件、办公套件在线服务组件)(CQS25C0181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1810 采购执行编号:GXTC-C-251490034
项目名称:基于重庆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能力组件管理系统统一类组件购买服务(可信身份认证服务组件、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服务组件、办公套件在线服务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85,500.00元
最高限价:415,5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服务组件 | 415,5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可以采用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4日 至 2025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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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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