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设备维修中心大型自卸卡车厢斗总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0311,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准能集团设备维修中心大型自卸卡车厢斗总成采购。
2.1.2招标范围:哈尔乌素分公司-设备维修中心采购大型自卸卡车厢斗总成10件(厢斗总成\EM2858\大型自卸卡车\930E-4\国产);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采购大型自卸卡车厢斗总成5件(厢斗总成\EM2858\大型自卸卡车\930E-4\国产)。
2.1.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供货。
2.1.4交货地点:哈尔乌素供应站、黑岱沟供应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载重量为220吨及以上卡车的整车销售合同业绩1份或具有额定载重量为220吨及以上卡车的轻量化厢斗总成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截图;不符合发票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只接受卡车或卡车轻量化厢斗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声明,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投标单位是否为生产厂家进行核实),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0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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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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