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法律法规、标准相关要求,需对矿井工程施工使用的支护产品的规格、材质、强度等进行检测。拟通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各种支护产品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等规定,达到支护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确保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通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矿井工程施工使用的支护产品的规格、材质、强度等进行检测。
1.3结算付款方式:服务方按照要求送达检测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付款。
1.4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1.5工期:365日历天。
1.6最高限价:40000.00元。
1.7实施地点: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供应商业绩要求
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本要求为响应项条款,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7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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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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