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东方三期机械车位维保及运维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6JFR020C11506BD/CNSC-XJD-26-00471
2.2项目名称:中核东方三期机械车位机维保及运维服务
2.3项目概况:根据中核东方三期项目工作开展要求,现就中核东方三期机械车位维保及运维服务进行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期间运行值班及维护保养服务、全天24小时运行值班、机械车位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机械车位设备整修、完成年检办理(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年度检测合格报告)、安全警示标识牌配备等一系列服务工作。服务团队负责对中核东方三期项目机械车位的故障进行维修或配件更换服务。包干报价:服务期间本设备维保运维服务及所有零配件、主体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服务团队承担。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中核东方三期项目31套/275个机械车位中所有设备的维保运维服务。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6个月或达到合同金额。
2.6服务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阜盛西街18号院。
2.7最高投标限价:7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应链管理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证书附表复印件证明核摩材料。 中
招标专用章 (2)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项机械车位维保运维相关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范围页,签字页)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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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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