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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采油厂渗吸注水及注水井配套技术服务(变更)

2026年第一采油厂渗吸注水及注水井配套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第一采油厂渗吸注水及注水井配套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由于采油厂现有所需专业配套技术、工具无法满足本项业务需求,所需配套工具结构复杂、外径尺寸小、工作环境差、整套分注管柱结构要求高,采油厂现有人员无法完成现有工作量,为了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需将本业务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技术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投资估算:795万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2 招标范围:

标段

标段名称

交货方式

服务期

交货地点

 

 

2026年第一采油厂渗吸注水及注水井配套技术服务

施工现场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采油厂

 

2.3 服务内容:按《大港油田注水管理规定实施细则》、GY06/G12.6《注水井开关井及放压管理办法》及GY06/G13.2《注水管理办法》执行。

1)按照现场施工要求、单井按分层注水要求完成注入;

2)如过程中不按照分层要求注入造成事故,乙方承担所需作业费用及对影响甲方部分照价赔偿;

3)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如分层注入过程中井下工具有问题及时处理,满足平稳分层注入;

4)现场无安全事故,乙方配合施工现场施工及人员安全,如施工过程中因工具不合格,造成人员受伤或伤亡事故,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对伤者进行治疗、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5)确保油水井合格分层注入量、注入压力满足要求,要求监测、录取的数据齐全,并做好记录。

6)乙方负责:选井、 分注方案制定、井下所需配套工具、 用料、配件,并配 合现场作业施工。

2.4 最高限价:总价:795万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公司文件港油〔2025〕315号中规定得增能注水(压驱)业务服务价格,否决其投标。详见《最高限价单价表》。

2.5服务要求:按照《大港油田注水管理规定实施细 则》、 GY06/G12.6《注水井开关井及放压管理办法》及 GY06/G13.2《注水管理办法》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必选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需提供各类用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职且在职3个月(2025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6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如企业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可提供财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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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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