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液体化工产品(石油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液体化工产品(石油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6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液体化工产品(石油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华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液体化工产品(石油苯)公路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为满足呼和浩特石化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需要,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液体化工产品公路运输配送服务

服务地点:配送区域包含山东、山西、河北、天津、内蒙等地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预估工作量:本项目货物配送量预估为4.5万吨,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预估金额:含税总金额1719.55万元(含税9%)

招标范围: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装车场按照规定流向运输至指定地点,与收货人完成货物交接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是否划分标段:划分标段 

不划分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611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行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投标人须取得有资质安全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有效期内《安全评估报告》(提供评估人签字的评估结论页及评估单位资质扫描件)。

(二)财务状况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

(三)相关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期间至少具备1项石油苯公路运输业绩(附对应年份的业绩合同、对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发票查询截图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列入经营异常或“三商”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三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五)分包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六)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七)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0台自有六轴罐车(牵引车及罐式半挂车,算一台),牵引车排放标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附环保清单),罐式半挂车必须为保温罐车,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照片(含车牌号)、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清晰体现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年检合格页)、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适装介质含石油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道路运输证纸版扫描件或电子截图)。自有车辆认定标准: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认定为自有车辆,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认定。

(八)人员要求

(1)驾押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员。分别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

(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由法定代表人兼职的无需提供劳动合同)。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露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等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2)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

(3)如若中标,在接到运输任务24时内必须提供相应运输车辆,并有业务人员负责办理现场提货相关事宜;

(4)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履约保证金(无息),按中标金额的1%缴纳,上限不超过30万元/中标人;

(5) 投标人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或车辆电子信号追踪设备,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车辆实时跟踪,且向项目单位提供数据接口。运输过程中,车辆跟踪信号不允许中断,确保每台车辆运行轨迹可查询跟踪;

(6)投标人应具备货物配送追踪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配送中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服务期限中各项保险在有效期范围内,包含:货物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货物责任保险不低于30万、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低于100万);

(7)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从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获取的相关证明,可为网上查询截图),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注:上述(2)-(7)项均为实质性条款,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如未承诺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外购除盐水服务框架合同招标公告(二次)

下一篇 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委托深度加工RO膜水产除盐水合同招标公告(二次)
全部信息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