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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华电山南措美哲古二期12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39/22-SJ-010

一、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华电山南措美哲古二期12万千瓦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措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措美县

2.2 项目规模:招标暂估项目数量1个,项目规模120MW,具体如下:措美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120MW,安装20台6.25MW的风电机组(其中2台6.25MW构网型风机),进场道路约6km,场内道路约25km,集电线路约33km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计划开始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各节点进度要求如下:

① 合同签署后3天内,提供招标设计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② 合同签署后3天内,提供施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③ 新改扩建道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进站道路)及集电线路详勘复核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纸应在完成详勘复核后20日内出图;

④ 风机基础施工图应在风机设备采购完成后15日内完成;

⑤ 升压站平面布置图应在储能等设备采购完成后10日内完成;

⑥ 升压站基础施工图应在储能等设备采购完成后10日内完成;

⑦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⑧ 设计方案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

⑨ 升压站电气施工图纸及电缆清册应在站内所有电气设备技术协议对接完成25日内完成;

⑩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标段采购范围内(12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12万千瓦改、扩建道路、集电线路、新建风电项目及配套储能等的勘察设计工作等,以及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可研阶段测绘复核(除汇流站、机位点测绘比例1:500,其余风电场所在区域及场区外延 1~2km比例1:2000)、可研阶段地勘复核、招标设计(含配套PC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配合办理手续所需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临时工程的设计、竣工阶段设计材料的编制及竣工图的审核、设计总结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9.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3 16:302025-12-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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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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