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司)新能源事业部16 个场站AVC/AGC 系统升级改造及性能试验和大唐龙感湖100MW 风电扩建项目涉网试验技术服务项
目打捆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公司)新能源事业部16 个场站AVC/AGC 系统升级改造及性能试验和大唐龙感湖100MW 风电扩建项目涉网试验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唐湖北新能源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2-202601-FW01
2.2 项目名称:(湖北公司)新能源事业部 16 个场站 AVC/AGC 系统升级改造及性能试验和大唐龙感湖100MW 风电扩建项目涉网试验技术服务项目打捆采购
2.3 建设地点:
2.3.1 常风风电场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王集镇双泉村;
2.3.2 华山观风电场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磷矿镇秦冲村;
2.3.3 龙感湖风电场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芦柴湖办事处;
2.3.4 屈家岭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
2.3.5 匡河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匡河镇石桥铺;
2.3.6 三里畈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三里畈镇;
2.3.7 观音垱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
2.3.8 骆驼坳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
2.3.9 公安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
2.3.10 熊口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熊口管理区;
2.3.11 大冶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店镇;
2.3.12 浠水光伏电站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巴河镇;
2.3.13 龙感湖光伏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芦柴湖办事处(与龙感湖风电场共升压站);2.3.14 孔垄风电场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孔垄镇;2.3.15 龙感湖储能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春港办事处;2.3.16 潜江储能电站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熊口镇官庄垸社区;2.3.17 大唐龙感湖 100MW 风电扩建项目: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芦柴湖办事处。2.4 计划工期:大唐龙感湖 100MW 风电扩建项目扩建涉网试验、储能电站试验 6 个月内完成;新能源事业部 16 个场站 AVC/AGC 系统升级改造及性能试验 9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 大唐龙感湖 100MW 风电扩建项目涉网试验技术服务如下:
依据湖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检测(评估)试验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开展龙感湖扩建项目风电场涉网试验及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以下项目,新能源场站:(1)电能质量测试(2)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3)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4)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5)惯量响应及一次调频测试(6)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含机电暂态建模、电磁暂态建模)(7)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8)电压、频率适应能力(9)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新能源场站储能设备:(1)电网适应性测试(2)功率控制测试(3)过载能力测试(4)低电压穿越测试(5)高电压穿越测试(6)电能质量测试(7)保护功能测试(8)充放电响应时间测试(9)充放电调节时间测试(10)充放电转换时间测试(11)额定能量测试(12)能量转换效率测试(13)通信测试(14)惯量响应及一次调频测试(15)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含机电暂态建模、电磁暂态建模)(16)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并出具试验报告或计算报告。完成场站AGC 性能测试,提供 AGC 性能测试报告。所得出的报告须合格,能满足国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检测试验(评价)管理的通知》、《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检测(评估)试验管理规定》及其他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湖北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的审查。该项目与大唐龙感湖100MW 风电扩建项目对应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2.5.2 新能源事业部 16 个场站 AVC/AGC 系统升级改造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华中监能市场规〔2025〕71 号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开展新能源场站及储能电站AVC 闭环调试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检测试验(评价)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完成新能源事业部所属 16 个电站(匡河、三里畈、骆驼坳、大冶、浠水、公安、熊口、观音垱、屈家岭、龙感湖光伏电站和常风、华山观、孔垄、龙感湖风电及潜江、龙感湖储能电站)AVC 系统升级改造及性能试验检测项目和两个储能电站(潜江、龙感湖储能)AGC 性能测试,提交场站AVC/AGC性能测试报告和厂网AVC/AGC 联调试验报告至调度审核,通过甲方确认验收。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形式,分别与大唐湖北新能源事业部所属 16 个新能源场站对应项目公司单独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2020 年12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 项涉网试验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和涉网试验通过证明。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12 月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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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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