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25141课题-空气电加热器研制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6WXR076C11506BD/CNSC-XJD-26-00422
2.2项目名称:KY25141课题-空气电加热器研制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本任务书适用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工程公司空气热机效率测试台架的空气电加热器研制外委任务工作,试验台架是为了完成对空气热机样机发电效率测试验证,主要包含电加热器和空气热机样机等设备,介质为空气。本次仅采购空气电加热器,为台架热源。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空气电加热器1台,主要内容为电加热器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和调试,同时应包含电加热器自带控制系统软硬件和出口管道。
需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文件、加工制造文件、单体设备调试报告、电加热器流场温度仿真报告等。
2.5交货期:T+0.5个月,完成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并通过评审;
T+1个月,完成电加热器详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T+3个月,电加热器加工资制造和单体调试;
T+4个月,配合甲方进行设备联合热态调试;
T+4个月,项目验收;
注:T,合同签订
2.6质量保证期:设备到货验收合格2年
2.7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暂定河北廊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或A1级资质;如设计分包,设计单位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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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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