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阳城国际1-4 号机励磁系统升级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城国际1-4 号机励磁系统升级改造已由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601YC-06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阳城国际1-4 号机励磁系统升级改造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北留镇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项目概况: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 号机(4*350MW)整流桥随机组投运已23 年,元器件老化严重,近年来励磁系统通讯、刀闸绝缘、控制板、脉冲板、电源板故障频发,经评估存在励磁系统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恢复运行风险。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 号机(4*350MW)励磁采用德国西门子公司生产的SPPA-E3000-SES530 型三相全控静态自并励励磁系统,额定励磁电压387V,额定励磁电流3966A,双调节器冗余配置。机组正常运行时四桥并联输出,一面整流桥故障时满足强励要求,两面整流桥同时故障时跳开发电机励磁系统,整流桥额定电流3000A,冗余度133%。本次改造对1-4 号机组励磁系统整体更换,同步对励磁柜基础及励磁小间改造,重新敷设电缆将原PROFI BUS 通讯控制改为硬接线控制,励磁变利旧、交流进线电缆及直流出线管母原则上利旧,因本次改造须更换交流电缆及直流出线管母的均由投标方负责。改造后励磁系统配置1 面调节器柜、4 面整流柜、1 面灭磁电阻柜、1 面灭磁开关柜。按照规程要求将转子接地保护配置于励磁柜就地。
对4 台新励磁系统按照DL/T 1166《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及相关规程要求,完成励磁系统静态、动态、励磁系统建模试验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参数整定(含深调),确保新设备满足集团公司、省公司安可替代相关要求,满足现行规程规范相关要求,满足自主可控DCS 系统改造接入要求。励磁设备调节正常,运行稳定,满足发电机各种运行工况要求,保证发电机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调度及运行管理水平。
负责完成两项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为招标方人员)及四篇省部级正规期刊论文发表(作者为招标方人员)。
2.5 计划工期:
项目实施计划工期 2026 年 03 月 20 日至 2027 年 4 月 25 日(3、4 号机励磁改造暂定2026 年3 月,1、2 号机励磁改造暂定2026 年9 月或2027 年4 月)。每台机组励磁设备改造从旧设备拆除至新设备完成全部静态调试时间不得超过18 天,具体开工及动态试验时间以调度一次设备检修批复时间和机组启动试验批复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 总包模式,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 号机(4*350MW)励磁改造招标范围(以下内容均为投标方负责):4 台350MW 机组励磁装置整体供货(每台机组含1 面调节器柜、4 面整流柜、1 面灭磁电阻柜、1 面灭磁开关柜,共计7 面屏),所供设备满足安可替代相关要求,负责新励磁设备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并出具完整的试验报告;分别出具4台励磁设备图纸(含与外回路的电缆清册)、安装图纸及玻璃房改动设计图纸(1-4号机组原励磁系统周边建筑物障碍和交流电缆接入方式有差异);旧励磁柜拆除及转运;新励磁柜安装及一次电缆及铜排接线;励磁小间基础破除恢复;旧玻璃房拆除及新励磁小间玻璃房供货、安装及装饰;励磁小间空调拆除及恢复;励磁柜至发变组、DCS 系统及所需电源柜全部电缆供货、敷设及接线;励磁变利旧、交流进线电缆及直流出线管母原则上利旧,因本次改造须更换交流电缆及直流出线管母的均由投标方负责。新励磁系统按照DL/T 1166《大型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试验导则》及相关规程要求,完成励磁系统静态、动态、励磁系统建模试验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参数整定(含深调)试验,出具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盖章认证的励磁系统建模试验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参数整定(含深调)试验报告;负责本次励磁系统改造涉及的华东网调、江苏省调工作协调、技术方案评审、启动方案评审、江苏省调及华东网调调度端AVC、PMU、NCS 通讯对点;负责编制新励磁系统的参数及保护定值与计算书,并负责向江苏省调备案励磁系统参数(包括PSS 定值);随机备品备件及改造所必须的辅材;负责本次改造涉及的所有辅材并最终交付招标方使用。负责完成两项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人为招标方人员)及四篇省部级正规期刊论文发表(作者为招标方人员)。
2.7 技术规格:
1-4 号发电机及励磁系统参数如下:
2.7.1 发电机参数
| 参数名 | 数值 | 备注 |
| 型号 | THDD 108/44 | |
| 额定容量(MVA) | 412 | |
| 额定功率(MW) | 350 | |
| 额定功率因数 | 0.85(滞后) | |
| 定子额定电压(kV) | 21 | |
| 定子额定电流(A) | 11327 | |
| 转速(转/分) | 3000 | |
| 发电机制造厂家 | SIEMENS |
| 参数名 | 数值 | 备注 | |
| 直轴同步电抗Xd% | 不饱和值 | 214.9 | |
| 饱和值 | 181.8 | ||
| 交轴同步电抗 Xq% | 204. 2 | ||
| 直轴暂态电抗 Xd’% | 31.8/28. 6 | 不饱和/饱和 | |
| 交轴暂态电抗 Xq’% | 76. 2/68. 5 | 不饱和/饱和 | |
| 直轴次暂态电抗Xd”% | 25. 1/20.3 | 不饱和/饱和 | |
| 交轴次暂态电抗 Xq”% | 27. 6/22. 3 | 不饱和/饱和 | |
| 直轴暂态开路时间常数Tdo' (S) | 5.96 | ||
| 直轴次暂态开路时间常数Tdo”(S) | 0.039 | ||
| 定子漏抗 Xs% | 20.6 | ||
| 负序电抗 X2% | 26. 3/21. 3 | 不饱和/饱和 | |
| 零序电抗 X0% | 15.2 | ||
| 转子直阻 | 0.0078 Ω | 20℃ | |
| 强励顶值倍数 | 2.5 | 975V | |
| 强励顶值电流 | 7500A | 4275A*1. 75 | |
| 灭磁时间常数 | 1. 876 | ||
2.7.2 励磁变参数
| 励磁变参数 | |
| 型号 | ZSCB-5470/21/0.85 |
| 容量 | 5470KVA |
| 联结组标号 | Dy5 |
| 额定电压 | 21kV/850V |
| 额定电流 | 150/3715A |
| 冷却方式 | AN/AF |
| 生产厂家 | 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7.3 其他参数
2.7.3.1 1-4 号机组输入机端电压:共有两组三相 PT(变比:21kV/ 3/100V/ 3 ),相电压 100V/ 3 V。
2.7.3.2 1-4 号机组输入机端电流:变比 14000/1A,50Hz。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 年内(2020 年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项所供励磁系统设备生产厂家的供货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
3.2.3 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励磁系统设备厂家出具的自主可控设备承诺函和质量承诺函。
3.2.4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无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2 月23 日至2026 年01 月07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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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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