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废水雾化装置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1-04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重庆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废水雾化装置及附属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重庆市
2.2 规 模: 德州:本工程脱硫废水量为46m3/h。系统出力按照不小于2×23m3/h设计,采用两列三效闪蒸浓缩,浓缩后废水进入旁路烟气蒸发系统处理,单台处理量不小于9m3/h.
珞璜:将36m3/h脱硫废水浓缩为不大于12m3/h浓水,设计浓缩倍率不小于4倍。浓缩后废水进入旁路烟气蒸发系统处理,单台处理量不小于9m3/h.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公司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废水雾化装置及附属设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重庆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货时间如有调整,买方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
2.6 招标范围: 采购雾化器、润滑油系统、润滑油泵、冷却风机、配套仪表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套处理水量不小于8m3/h的旋转雾化器供货业绩(雾化器的转速不低于14000rpm),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处理水量、转速参数、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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