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CL-007)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9号炉初装中间层催化剂更换项目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催化剂-十里泉9号炉初装中间层催化剂采购(CHDTDZ001/23-CL-00701):采购板式脱硝催化剂327.9m。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5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催化剂供货和投运(需投运一年以上)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等)和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30 16:20到2026-0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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