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核能总承包项目调试人力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电气、工艺及仪控)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主要为广东廉江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工作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
(1)人力需求情况: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人员数量,及时配备相应数量人员,保
质保量的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工作,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调试试验、调试试验配合、调
试管理、编制调试技术文件等。本项目高峰期需配置人员11人,总投入预计264人月。(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需求15日内派遣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人员到岗。(3)需求情况:调试系统工程师(工艺、电气、仪控);调试试验负责人(工艺、电气、仪控)。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 (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投标人近3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调试、运维、检修类),需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封面及签署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代理投标。
(4)其他要求
1)质保要求:通过GB/T1900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相应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2)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拟派遣人员需为自有员工,并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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