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环路(松岭路-滨河北路)市政配套绿化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科技城环路(松岭路-滨河北路)市政配套绿化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科技城环路(松岭路-滨河北路)市政配套绿化工程
1.2 采购人:中电建(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 釆购机构: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工程分包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道路全长约1018米,道路红线宽35m,其中车行道宽25m,两侧人行道各宽5m,两侧绿化带各宽10m
1.6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科技城环路(松岭路-滨河北路)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内涉及园林绿化工程和与上述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乔木及灌木栽植、草皮及花卉铺种、绿地起坡造型等能够使本工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工作。满足本项目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确定的施工内容为准,包括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以及和本工程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乙方不因承包范围调整而要求费用补偿。
2.2计划工期: 12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月26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片区,西起松岭路,东至规划滨河北路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5 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生产,达到创建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分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业绩要求:分包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业绩1份。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 信誉要求: 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项目经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个园林绿化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6) 其他要求: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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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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